黄福佑律师解答的咨询
2016.05.16黄福佑律师回答
如果您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您要举证证明您抚养孩子的优越条件并有利于孩子成长;比如,有固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有固定的居所,文化程度及修养并无不良奢好,父母都可以协抚养等。
2016.05.16黄福佑律师回答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2016.05.16黄福佑律师回答
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且离婚协议有效,老公放弃房产的权利已生效。法院会判决男方败诉。
2016.05.16黄福佑律师回答
二次起诉离婚,只要您坚持离婚,法院最终会判离婚的。
2016.05.16黄福佑律师回答
给您一个格式做参考:
离婚起诉书
原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填写姓名),______(性别),______(民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经常居住地),身份证: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姓名)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根据自身情况撰写)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男方婚前欺骗我,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判决!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起诉书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判令××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2、请判令被告向原告提供居住住房条件。
3、请判令被告支付精神抚慰金××元。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年×月×日结婚(未办理结婚登记),××年×月×日生一女,取名 ;××年×月×日生一女,取名;××年×月×日生一男,取名 。
………………………………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
……………
此致
敬礼!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
××年×月×日
2016.05.16黄福佑律师回答
男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原件:准备两份;
(2)原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一份,并带上原件,立案时需出示原件;
(3)准备部分证据: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财产清单等;
(4)准备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016.05.16黄福佑律师回答
您好,请问小孩今年多大啊?
2016.05.16黄福佑律师回答
1、您的孩子尚处于哺乳期,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2016.05.16黄福佑律师回答
如果您不知道赔偿事宜,可以找个律师代理。
2016.05.16黄福佑律师回答
有证据的,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