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四十,男五十,双方因为有了感情都离了婚,并同居了一年,因为男方
问题来自:福建-泉州 咨询时间:2016-06-23 09:29 咨询人:1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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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不和即散,不需补偿。当然子女干涉父母婚姻,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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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如果没有领结婚证,就只是同居关系,直接分开即可,无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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