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共同生活,需要适当返还彩礼钱;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基本无需返还彩礼钱。
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夫妻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了,就不存在返还彩礼,更没有损失赔偿问题。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所介绍的情况不是太清楚,我这么回答你:如果结婚时不长,彩礼数额很大,我认为还是应该返还一部分的。还有种情况就是办了证没有同居生活,男方要求返还,也是合理的,我觉得也应该返还